近日,金阊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此次学习培训会由副校长范倩主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于2020年5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教师的我们,承当着传道、授业、解惑的天职,学通弄懂“民法典”,不但能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,更需要通过老师的宣传教育,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我们的学生,让他们明白日常生活中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,从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和教学秩序提供助力。
通过此次学习培训,全体教职员工对“民法典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,纷纷表示在会后还要对法典中的具体条文深入学习,并把学习成果和自己的学生一起分享,从而再把法典精神传递到每个家庭,让全社会人人遵循“民法典”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!
(苏州市金阊实验小学 王静璧)
